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12〕79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甘教财函〔2014〕84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西北师范大学等56个单位2013年度部门决算的批复》(甘教财函〔2014〕73号)精神,现将兰州城市学院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第一部分 兰州城市学院概况
一、兰州城市学院基本职能
为全省培养应用型专门人才、职业教育和基础教育师资;科研工作;社会服务工作;文化传承工作;城镇化发展研究工作。
二、兰州城市学院基本情况
2013年度,兰州城市学院共有事业编制共计1226名。年末实有人数1700名,其中:在职人员1194名,离休人员11名,退休人员495名。
2013年度学校共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14122人。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兰州城市学院本年收入总计35,672.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补助)27201.61万元,事业收入8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16.84万元,其他收入453.88万元。本年支出总计32,58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6.98 万元,项目支出14,223.77 万元。
二、“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总额2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1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等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4.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7.教育支出: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具体包括教育事务管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进修及培训、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其他教育支出等。
8.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基础研究支出、应用研究支出、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科技交流与合作支出等。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10.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公共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支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附件:1.2013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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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3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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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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