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首页 > 部门概况 > 部门概况 >

财务处工作职责

财务处是负责全校财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管理、监督和服务的职能,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等政策法规,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学校相关财务制度办理会计业务。

2、负责制定校内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3、负责学校资金的全面管理,制订资金使用计划,组织资金的落实实施,为校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真实、全面的财务信息。

4、负责编制并向学校提交年度财务预算建议,监督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

5、负责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加强财务分析,向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和学校财务状况。

6、负责筹措学校办学经费,负责对全校资金进行宏观控制,统筹安排支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各项事业正常进行。

7、负责学校财务报账工作,并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8、负责学校开设的各类银行账户资金以及国库集中支付资金管理,并按规定和程序办理款项的结算业务。

9、负责编制学校贷款举借、偿还计划,办理贷款资金收支业务。

10、负责发放教职工工资、津补贴以及学生奖(助)学金,办理各类涉税事项、失业保险、住房资金等相关业务。

11、负责学费、住宿费等非税收入收缴工作以及学校收费立项报批工作。

12、负责学校财务信息的公开工作以及财务处网页的更新维护工作。

13、负责协调与财务工作相关的各级政府部门的业务关系和工作关系。积极主动配合教育、财政、审计、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工作检查,防止违反财经纪律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14、负责全校财务人员的业务考核和培训工作,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