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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城市学院2015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时间 2016-11-04  |  来源   |  浏览 

一、学校基本情况

        兰州城市学院是20062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一所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586月的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和新西兰友人路易·艾黎于19425月创办的培黎石油学校。20078月,经甘肃省政府批准,甘肃省幼儿师范学校整体并入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162人,其中教授108人,副教授292人,博士85人,硕士603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甘肃省领军人才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2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师德标兵1人、甘肃省优秀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2人。

学校现有各类本科专业42个,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拥有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本科专业课程教学试点项目1个,省级特色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高校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高校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3个。设有18个二级学院和甘肃省城市发展研究院、路易·艾黎研究中心、甘肃文化翻译中心等23个研究院(所),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858人。(数据截止到20169月)

二、2015年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学校2015年收入总计35249.1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25577.88万元,事业收入8300.96万元,其他收入1370.34万元。另外,上年结转和结余4745.0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
       
2)学校2015支出总计40456.50万元。包括:教育(类)支出36516.3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1.39万元,医疗卫生(类)支出582.48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756.3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204.70万元。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学校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18.2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74.45%。其中:基本支出14764.90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49.02%;项目支出15353.33万元,占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98%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学校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118.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教育(类)支出26178.05万元,占86.92%
        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万元,占0.16%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51.39万元,占8.48%
        4.
医疗卫生(类)支出582.48万元,占1.93%

        5.住房保障(类)支出756.31万元,占2.51%   
        三、2015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学校201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为130.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用2015年决算数为42.0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15年决算数为88.72万元。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
事业收入:指本年学校学费等非税收入上缴财政后返还给学校的收入。
        3.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学校取得的本级横向财政拨款非本级财政拨款等。
        4.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5.
教育(类)支出: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支出、普通教育支出、教育附加安排支出等。
        6.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包括图书馆方面、体育竞赛、出版发行等方面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8.
医疗卫生(类)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共卫生、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学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兰州城市学院2015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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