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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甘房资发[2018]30号),从2018年7月1日起,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学校不再开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教职工直接前往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填写《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提取信息登记表》,同时,需要本人银行卡号和学校公积金账号等信息,其中,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银行卡必须是兰州市各银行网点办理的一类银行卡(交易次数和交易金额不受限制的银行卡),学校公积金账号为“00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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