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2021年7月7日 财教〔2021〕12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
为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上一篇: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级科学事业...
下一篇:财政部 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