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部门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甘政办发〔2014〕13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管理办法》、《甘肃省行政事业单位转企业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甘肃省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甘肃省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6月30日
附件:5个办法 点击下载该文件
上一篇: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
下一篇: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出国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