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市学院财务报销要件         
兰州城市学院财务报销要件
[  更新时间:2021-04-26 ]

一、采购业务

1.一般采购业务,需提供税务发票(电子发票)或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正规票据

2.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采购业务,需提供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批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入账凭证

*其他情形:

1. 采购金额1万元以上(1万元)的业务,需提供采购合同

2. 发票内容不明细时提供税务发票系统打印的商品清单

3. 5万元以下货物(达到固定资产确认标准)及服务类项目和预算10以下的科研设备的采购,需《兰州城市学院分散采购项目申请表》和《兰州城市学院分散采购情况记录表

4. 在网上商城政府采购网点采购需提供《兰州城市学院采购项目申请表》、采购合同

5. 省级集中采购、学校集中采购提供《兰州城市学院采购项目申请表》、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票、货物清单、验收报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入账凭证

6. 超过10万元的采购,需填制大额资金审批

7. 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二、差旅业务

1.请假审批单

2.车船票、飞机行程单、机场到驻地的往返大巴车票

3.住宿费发票(发票上注明人数、房间数、天数或提供酒店结算单)

4.乘飞机、火车、轮船交通意外保险票据(票据中需明确被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及保险日期)

5.因公出差期间其他票

6.外出参加会议的,需提供会议通知(邀请函等)

*其他情形:

1.未在政府公务机票采购网站购机票的需提供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的同时刻同航班舱位价格截图材料,无截屏的按硬卧直达火车票价报销

2.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培训类业务

1.经部门领导批准的培训文件或通知

2.请假审批

3.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

4.车船票、飞机行程单、机场到驻地的往返大巴车票

5.住宿费发票(发票上注明人数、房间数、天数或提供酒店结算单)

6.乘飞机、火车、轮船交通意外保险票据(票据中需明确被保人姓名、身份证号及保险日期)

7.培训费发票

8.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教师进修类业务

1.学校批准进修相关文件与学校签订的相关合同

2.教师所在学院对培训人员的考核鉴定证明

3.往返交通费票据

4.进修费用票据

5.进修住宿费票据

*其他情形:

1.进修学校不提供住宿的,需由进修学校开具相关证明

2.在校外租住,需提供租房合同及发票。

3.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学生外出实习

1.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实训合同

2.学生实习车船票或租车发票租车合同

3.付给实习单位的实习费用发票

4.学生住宿费发票(发票需注明人数、房间数、天数或提供酒店结算单)

、学生代表学校外出参加比赛、竞赛

1.经教务处批准的有关参赛通知或文件、学科竞赛申请表

2.车、船等交通

3.住宿发票(发票上注明人数、房间数、天数或提供酒店结算单)

4.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职工探亲路费

1.经人事处审批的探亲费报销单

2.往返探亲地点车船票,(飞机票按硬卧火车票价报销), 已婚职工探视父母四年报销一次,需提供车船票及本人工资前两项收入合计数(由财务处预算管理科提供。)

、单位举办会议或培训

1.学校关于会议或培训班的批准文件

2.详细经费预算

3.会议或培训通知

4.参加会议或培训的人员签到表

5.有关会议或培训的住宿、伙食费、场地租赁费、资料费等费用支出发票

、公务接待

1.公务接待审批单

2.接待函

3.用餐发票

4.菜单

十、专家讲座费、咨询费、评审费、劳务费等发放

1.专家简介

2.讲座、咨询现场截图

3.发放劳务费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期连续3个月及以上

4.专家或提供劳务人员身份证号及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卡号及开户行详细信息,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监考费、加班费

1.统一格式发放表

2.监考或加班时间记录资料

、学生退学退费

1.学校文件

2.已缴费票据或证明

3.领款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

4.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发放

1.学校文件

2.火化证明

3.领款人身份证、死亡人身份证复印件

4.银行卡号及开户行信息

、版面费报销及借款

1.报销版面费须提供发票、论文杂志封面、目录、论文复印件对方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2.预借版面费须提供稿通知单、对方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十五、维修工程项目

1.项目招标采购申请表

2.中标通知书

3.施工合同

4.验收报告

5.项目决算报告

6.审计报告

7.增值税发票

8.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10万元以上)

十六、建设工程项目

1.项目招标采购申请表

2.兰州城市学院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审批表

3.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4.建设工程项目合同

5.工程进度款审定书

7.增值税发票

8.工程决算

9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0.审计报告

11.在建工程交付使用转固定资产手续

12.支出1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含)以下须提供大额资金支付申请表500万元(不含)以上须同时提供校长办公会纪要

13. 其他相关补充材料

   

注:各类报销业务付款须提供的支付信息:

1. 收款单位(人)账户名称(全称)

2. 收款单位(人)开户银行详细信息(如:建设银行******支行)

3. 收款单位(人)银行账号

4. 收款单位(人)开户银行联行号(联行号须咨询收款人开户银行或查询全国开户行/联行号查询网:https://www.icvio.cn

5. 用公务卡支付的须提供公务卡刷卡小票或手机短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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